通知公告
各所属单位:
为坚决贯彻各级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简称NCP)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肺炎疫情返工人员健康筛查、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等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建筑工地NCP疫情防控力度,现将具体管理措施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组建防疫管理队伍
成立项目部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防疫职责。组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重点负责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人员管控、环境消毒、交通安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信息报送等工作,并落实好专人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疾控部门。
(二)制定防疫及复工方案
建立项目部疫情防控体系,由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疫情防控及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项目部施工产能、疫情防控、工人医学观察、生产生活等工作安排。
(三)做好复工准备
1、复工时间: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属地发布的复工时间,不得提前复工,所有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29日复工,并实时关注项目属地随着疫情影响而发布的变更复工日期,及时作出调准。
2、复工许可:所有项目部须报经属地政府建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核查同意,取得复工许可后才能复工,未获批复不得复工。
3、复工准备:在遵守属地复工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有条件的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防疫领导小组成员、极少量负责落实防疫措施的工人提前返工,并按属地防控疫情的要求自我隔离,隔离期满要求后进场落实施工现场防疫及复工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部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返工人员信息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建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登记报备。
二、人员管理
(一)实施分批返工制
取得复工许可的项目部,可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分批返回工地,分散减轻隔离、防疫压力,提高防疫管控效度。
(二)建立现场人员台账
项目部所有进场人员均应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建立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汇总表,排摸返岗人员信息: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手机号、工种近期外出情况、返沪时间、交通方式、疫情接触史、当前健康状况等内容。动态更新进场所有人员信息台账,按日按规报送属地相关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
(三)落实人员进场健康监测及隔离管理
在项目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填写返工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一人一档,重点核查籍贯、身份证号、手机号、返工途径、当前健康状况等关键信息。发放防疫告知书,严格按属地要求确定隔离期限(建议隔离14天),所有返工人员未经隔离观察(留验)不得进场施工。
体温检测合格,居住在建筑工地的人员,按属地要求期限由项目部统一隔离管理,租住在村、居的人员,立即报属地建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纳入村、居隔离管理。
对发热等疑似人员,立即拨打120,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纳入医学观察。
对据不履行隔离措施人员,立即报属地建管部门,由属地监管部门协调依法采取措施。
三、施工现场管理
(一)全封闭管理
项目部严格实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除检查人员外,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生活区域。施工生活区域须建立每日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24小时单独设岗,每岗不得少于2人。所有现场人员进场及在施工全过程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并落实专人巡检巡查,对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的人员,立即责令其退场,重新对其进行防疫安全教育。
(二)隔离区管理
各项目部应按属地管理要求开辟隔离区和疑似病例观察区,落实能满足工人返工后就地隔离要求的员工宿舍或区域外集中居住点等隔离驻点,落实接送专车和专门看护人员,分批返工、分批隔离、分批进场,并做好隔离区域内部各项防控举措。
(三)卫生管理
项目部应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消毒标准,每日对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对隔离区、观察区、卫生间、食堂等区域要增加消毒频次,每日不少于两次。餐厨等生活垃圾,要做到每天清除,不留夜。
(四)餐饮管理
工地食堂正常开放前必须做好相应防疫措施,严禁集中性用餐,可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分时段进餐、返回生活区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人员就餐时保持距离,不说话、少说话。严控食品安全关,采购的动物禽类必须有检疫证明,食物加工煮熟烧开。食堂食材落实专人集中采购,并做好物资采购人员的进出登记和体温检测,掌握其采购过程的路线、点位。
(五)防疫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
在项目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等区域合理设置专用回收桶,集中收集废弃口罩、隔离医学观察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六)防疫物资准备
各项目部须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储备量不得少于一周。建立防护用品配备清单,做好发放登记。指定专人定期采购防疫物资,并做好物资采购人员的进出登记和体温检测,掌握其采购过程的路线、点位。当防疫物资不足时,应立即全面停工,并向属地政府建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备。
(七)宣传引导
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积极宣传防疫知识,让现场人员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疾病发展情况,掌握疾病预防信息,知晓瞒报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所有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主动配合防疫管理,如实申报个人信息,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做到戴口罩、常洗手、不聚会。
(八)教育交底
项目部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疫情教育交底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九)应急管理
项目部须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规定和属地政府对建筑工地复工后的疫情防控要求,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应急管理制度。正常施工期间,若现场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疑似症状,须立即隔离相关人员,并立即向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建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集团公司防疫领导小组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要求规范处置,并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管理机制,实施人员禁止出入、密切接触者隔离、全面停工等应急措施。
(十)防疫资料管理
落实专人做好防疫管控资料专项管理,建立并整理汇总项目部疫情防控方案、管理制度,复工申请批复表、复工检查表,进场人员台账,健康监测隔离管理资料,现场人员疫情防控安全交底记录,防护用品配备清单,卫生管理证明材料,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材料等疫情管控资料备查。
附件:《项目部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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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