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所属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和工资结算高峰,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兑现又将成为焦点问题。为切实贯彻落实人社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文件要求,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公司信誉和社会稳定,现将年终工程结算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提前部署,高度重视年终结算工作
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稳定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未妥善处理好工程款结算及农民工工资兑现,造成集体上访的施工企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列入“黑名单”并严惩恶意欠薪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各所属单位要把年终结算、民工工资兑现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及早计划部署。落实责任人,明确劳资专管员,成立工程结算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催收工程款,并认真落实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等六项制度。制定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防止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自查自纠,彻底摸排,确保工资实名发放到位
各所属单位应立即开展工程款收支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自纠活动,尽快做好项目清算工作。以项目为单位,以合同为依据,查清在建项目应收应付款情况,摸清底数。尽快送审工程结算资料,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坚持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原则,预留足额民工工资专项资金,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若在建项目、竣工项目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等问题,应及早反馈集团公司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商讨制定应对措施。
三、落实管理机制,妥善处置,杜绝欠薪群体性事件
各所属单位要认真做好“无欠薪”工作及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好政策文件、专用账户资料、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民工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用工实名制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作为欠薪纠纷的依据。切实落实支付监督机制,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实名支付到每个农民工银行卡中。切实落实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各所属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动态,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摸清情况,不得推诿扯皮,拖延处理时间,以防止事态扩大。
为便于集团公司摸排了解各在建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请各所属单位如实填写《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查表》,并于2019年12月13日前交集团公司办公室。
附件: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名工工资支付情况调查表/ueditor/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91125/20191125080235_539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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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