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沪建质安(2017)129号《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沪建质安(2017)2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落实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结合近阶段上海市质监总站专项检查内容及情况,从集团公司自身管理要求出发,即日起对公司在建的装配式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一、检查范围
集团公司处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阶段的所有在建项目,每个项目随机抽取1-2幢。
二、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集团公司工程部、技术部组织,检查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具体项目提前一天通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内容,重点检查内容为:
1、现场预制构件的实物质量;
2、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的施工质量;
3、预制构件防水等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4、施工现场质量检测行为;
5、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及现场实际行为;
6、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养护及使用行为;
7、预制构件的堆放、吊装。
要求各在建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在检查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1、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装配式建筑相关的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了解掌握地方发布的规定和要求;
2、根据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灌浆操作过程的各项要求,完善并留存各项检查及影像记录;
3、加强套筒灌浆连接质量控制,灌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四、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技术标准的项目,检查组将开具整改通知单和停工单,项目部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集团公司将予以通报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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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