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通知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和统一考试形式将原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管员有效期内证书,在2016年12月31日前转换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证书,相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证书在有效期内(以协会网站信息为准,网址:www.shjx.org.cn)。
持有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和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颁发的《机管员》证书在有效期内(以协会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址:www.shjx.org.cn、www.scmta.org.cn)。
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且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原件)。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持证人员,其学历可按中专学历计算。
二、培训内容、学时、培训费
培训内容以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为依据,重点是《通用知识和基础知识》、《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教材中大纲要求熟练掌握的有关内容以及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新出台的文件、标准、规范等内容。
培训学时为32学时,培训费480元/人(包括学费、报名费、教材费、资料费、考务费)。
三、培训考试
考试采用开卷笔试答题卡的方式进行。试卷采用150分制,9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报名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或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或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对所属人员证书、学历等集中收集报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夏牒(证书在总公司的名单详见系统通知公告),证书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可于新证换发前去原发证机关进行更改,办理新证后将无法更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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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日